华中农业大学风景园林考研信息整理及择校分析

gong2022 2022-10-10 04:43:14 0

摘要:  ??华中农业大学于1898年始建,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是中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生命科学为特色,农、理、工、文、法、经、管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华中农业大学于1898年始建,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是中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生命科学为特色,农、理、工、文、法、经、管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高校、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其前身是湖北农务学堂,后由武汉大学农学院、湖北农学院全部系科以及原中山大学等6所综合性大学农学院的部分系科组建而成。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为武汉七校联合办学成员。

关于学院

学院下设果树、蔬菜、林学、园林、风景园林、茶学6个系。建有园艺学、林学和风景园林学3个一级学科,其中园艺学和风景园林学为湖北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风景园林学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为湖北省重点学科。同时,学院具有农业硕士(园艺领域)、风景园林、林业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建院以来,学院秉承“穷理致知、反躬践实”办学传统,以建设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国内一流、重点学科国际一流、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学院为目标,全面提升学科实力;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为己任,在文化传承、社会服务、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开展了务实有效的工作,学院整体办学实力和水平已跃居国内同类农科院校前列。

华中农业大学风景园林专业依托学科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是农业部和湖北省重点学科,专任教师中有教授3名、副教授7名,是一支学缘结构多样、年富力强的教学科研队伍,一直致力于从生态、文化、社会以及中国优秀园林传统的继承与发展等视角综合进行城市各类型绿地和城乡自然资源的规划设计、保护利用的研究与实践。

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与天大并列第六。

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

理论参考书目

626参考书目(学硕)6本

1)《中国古典园林史》(第三版,周维权主编);

2)《西方园林史》(朱建宁主编)

2)《城市园林绿地规划与设计》(李铮生主编);

3)《园林树木学》(卓丽环、陈龙清主编);

3)《花卉学》(第二版,包满珠主编);

4)《景观生态学基础》(周志翔主编)

344参考书目(专硕)6本

1)《城市园林绿地规划与设计》李铮生主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9

2)《中国古典园林史》(第2版)周维权,清华大学出版社

3)《外国造园艺术》陈志华,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

4)《设计结合自然》(美)伊恩·伦诺克斯·麦克哈格,黄经纬译,天津大学出版社,2006

5)《风景园林设计要素》布思,曹礼昆 曹德鲲译,中国林业出版社,1989

6)《植物造景》苏雪痕著,中国林业出版社,1994

注:学硕和专硕理论部分参考书目虽然不完全相同,但是实际考试中都有涵盖到,所以无论是考学硕还是专硕,二者涉及到的参考书目都应复习到。

报考情况

统招报录比综合来看大致在1:6;另外,整体报考人数逐年成上升趋势,报考专硕人数多于学硕。

快题题型

1.表现方式:黑白单色线稿, A1图幅,一般两张,不可用拷贝纸或硫酸纸等。

2.题目特点:场地较大,一般4-8公顷居多,场地内状况复杂,需要解决的场地问题较多。(如: 较大高差,高架,保留建筑、植物、铁道等)

学制与学费

实行学术学位研究生以 3 年为主、专业学位研究生以 2 年为主的弹性学制,非全日制研 究生可延长 2 年。

奖助学金体系

(一)学费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学费每年 8000 元,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少骨计划” 非在职硕士除外)研究生学费每年 25000 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每年 25000 元;“少 骨计划”非在职硕士学费每年 8000 元,“少骨计划”在职硕士学费每年 25000 元;工商管 理硕士学费每年 32500 元;具体以当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二)奖助学金

1.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


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 的除外),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2 万元,奖励名额及资金由国家下达。

2. 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 的除外),补助基本生活支出。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 500 元,按每年 12 个月发放。

3. 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 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更好地完成学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甲、乙、丙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甲等10000 元,乙等 8000 元,丙等 4000 元。甲等、乙等、丙等学业奖学金总体分配比例为:一年级 40%、 30%、30%,二、三年级 20%、60%、20%。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甲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学业奖学 金申请评审。

4. 优秀研究生专项奖励 优秀研究生专项用于奖励在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文体活动、学 术(专业)竞赛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研究生集体与个人,奖励以荣誉为主。

5. 三助一辅 学校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根据需要设置研究生“三助一辅” (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

6. 研究生困难补助研究生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遭遇重大突发性事件或家庭经济困难等情况的研究生,资助 额度为 500-2000 元/人/次,视具体情况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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