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2015考研简章

gong2022 2022-08-24 07:43:11 0

摘要:  天津师范大学自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有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专业学位授权学科。2015年,我校9...



天津师范大学自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有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专业学位授权学科。2015年,我校91个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和13个专业学位共招收研究生1100余人,拟招生人数计入拟推荐免试人数。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研、教学、管理工作的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能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质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候选人必须符合下列资格和其他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3)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后2年(毕业至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及以上,并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报考与其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

(5)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研究生在申请前必须征得其培养单位的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按下列规定办理。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1)中的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毕业生、自考形式法学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1)中的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毕业生、自考形式法学毕业生均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

理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学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考研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第(1)项中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者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后,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并达到大学专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LLM(非法学)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者,LL

(3)我校是以推荐和接收免试学生为工作的高等学校。推荐录取办法按我校相关办法执行。凡报考我校的推荐生,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信息公开与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参加复试。已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门类)、专业(领域),均可接受免试生。

更多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信息,请点击:天津师范大学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相关推荐

评论列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关闭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