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全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招生简章

gong2022 2022-08-24 05:43:11 0

摘要: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焦敏〔2005〕1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焦敏...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焦敏〔2005〕1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焦敏办〔2020〕1号)通知精神,我校2021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重点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重点计划”)硕士毕业生。

一、招生政策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中央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聚焦脱贫攻坚成果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调整优化生源和学科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人才需求匹配度,更好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阅卷、择优录取”的方针。

二、招生计划

1.骨干计划为定向培养(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国家专项招生计划,接受在我校就读的所有研究生专业报考(定向就业报考类型和定向培养单位必须与《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一致,报考时请认真填写)。

2.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为44人(最终招生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各省计划详见教育部公布的相关文件)。

3.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

4.骨干计划的招生专业和学位类型向应用型专业倾斜,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

三、招生对象

1.出生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这些地区工作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等六省(含享受西部政策的张家界一县两区)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在西藏工作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省级计划详见教育部公布的相关文件。

四、报考条件

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治考核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研究生送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送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离校时仍未就业的未就业研究生,送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部门。毕业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对口省份毕业生就业部门。未履行定向协议的研究生,将视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3.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拥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的人员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 00-22: 00。

注册网站: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考生要认真阅读学校招生简章和网报公告,认真填写和核对报考信息。申请专项计划时,需要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申请类别必须为“定向就业”。

网上申报前要下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见附件),办理审批、校验码等。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的规定录取学生,并参加网上报名。未经上述单位审批确认的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

五、报名与考试

1.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质量。我们学校会根据省计划,生源分布,生源质量来选拔考生。

2.未报考本项目的调剂考生不予录取,本项目考生也不转入其他项目录取。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被录取的考生需与招生单位、原籍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和)其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

六、录取

录取研究生的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招生计划一致。学生学习期间(含基础训练)的学费、住宿费按国家和招生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奖学金政策按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和资助制度实施办法(2016年试行)》。pdf)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查询。考生在报考前务必先查看各专业学费标准,合理选择学校及报考专业,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是每人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请参考查看各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八、其他 1.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已录取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录取单位。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3. 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4. 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九、登记表回寄事宜 请考生将填写完整的《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

表》于2020年11月8日前寄至我校研招办。 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贸大学诚信楼801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收件人:孙老师 电话:010-64492151 十、其他 未尽事宜一律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欢迎报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附件:http://yjsy.uibe.edu.cn/cms/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6140&columnId=216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10月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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